服务热线: (0512) 68055111    68057111
主页 > 财税新闻

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来源:苏州中瑞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7-21 14:11:00    查看次数:1746

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,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
 

202031日至531日,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除湖北省外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财政部税务总局

 

2020228

相关文章

苏州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21-2024

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28号华亭大厦1202、1203室 电话:0512-68057111 0512-68055111

咨询专用邮箱:zr_cta@163.com 备案序号:苏ICP备13051588号-1